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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凤英 九九年7.20,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我配合邪恶,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交了一套讲法带、一本《转法轮》,还有很多大法书被烧,在公安处写了一份“保证书”。而后派出所经常把我叫去,在它们的记录本上签字,又把身份证非法扣押(至今未还),被迫写了“不進京的保证书”。九九年十一月,单位又拿一份保证书让我签字,我又签字了。二零零一年一月,因不在“三书”上签字,将我非法关押到看守所,三月份押送洗脑班,四月份写了“不习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并在“××书”上签了字。回到单位后,在公安处又强逼在“三书”上签字。二零零二年二月末,单位已签合同为由,强行让我在“三书”上签字,这一次是家人背着我代签的字。郑重声明: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走正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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