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丁晓萍
九九年将大法宝书扔掉,我知道错了,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做好三件事,把耽误了的时间弥补回来。按照大法严格要求自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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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4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4/27/177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