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涛
以前在单位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走好师父安排的路,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做好三件事,把耽误了的时间弥补回来。按照大法严格要求自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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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4/27/177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