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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芦佳珍 我是九九年得大法的,得法三个月邪党就开始迫害。二零零一年当地派出所所长到我家来,问我还炼不炼了,我当时没回答他。他让我把书全部交出来,我就交了两本书《转法轮卷二》和《精進要旨》。然后,他让我在本上签名,我也没看写的是什么,就把名签上了。我现在回想,交书、签名那就是与旧势力签合同了,那不是走旧势力的道路吗?严正声明:我的签名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走好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勇猛精進,真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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