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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笑燕

    九九年七二零大法遭到迫害后,我没有彻底抵制邪恶的迫害,而是在派出所和看守所按过手印,留过头发,留过笔迹,还给派出所送过我的相片。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努力做好三件事,弥补以前的不足,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4/28/177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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