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叶天真
我于95年得法,身心受益非浅,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2000年春天,被邪恶钻了空子,给大法、给家人带来了损失。严正声明:我所写和家人所写的一切书面“保证”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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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4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4/29/177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