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纪淑宜
我被非法带到派出所。片警写了两份东西,一份是“查抄清单”,一份内容我不知道,叫我签字,我违心的签了字。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4/29/177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