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丽君
修炼前,我曾担任过一个企业的党委办公室主任。在任职期间,曾参与过对大法弟子的迫害。郑重声明:以前所做、所写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事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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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4/29/177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