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史翠英
2008年4月14日所写的“具结保证”,声明作废。以后加倍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4/29/177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