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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孟繁玲 在大法受到迫害时,我承受不住,在单位同事代写的所谓“保证书”上签了字。现在认识到这是在向邪恶妥协,是一名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所以今天我郑重声明,以前我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包括派出所笔录上的签字)今后无论遇到任何魔难,我坚修大法的心决不动摇!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229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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