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峰林
在九九年“七·二零”后,中共邪党利用其掌握的宣传工具,大肆污蔑、诋毁、迫害法轮功,使当时未修炼的我对法轮功产生误解。声明:我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信大法,坚定修炼,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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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4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4/30/177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