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崔俊芳
今年3月26日,警察到我家来了,直接就问“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我没能说真话,写下了“不炼、不信”。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坚修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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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4/30/177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