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桂荣
向派出所的恶警“保证不和同修接触,不洪扬大法”。严正声明:对邪恶做出的任何“保证”全部作废。坚决修炼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4/30/177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