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丽娜
7.20时,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领导替我写了一份“不炼功的保证书”,现在严正声明:代写的“保证书”作废。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4/30/177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