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鲁芳
高压下,在监狱或劳教所里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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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4/30/177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