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矫淑清
九九年七月份,我把大法书交给了恶党。二零零零年,我在家抄写大法书时被公安局人员看见了,因有怕心,我叫老伴把书给烧了。我对不起师父,请师父原谅。严正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洗刷污点,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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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1/177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