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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丁细玉

    “七二零”以后,我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恶警非法抓去,后被带回当地派出所。在被关押期间,邪恶对我提出多项无理要求:不准再去北京,不准到公共场所炼功,要在审讯笔录上签名,按手指印,要遵守邪恶政府有关规定等,我都照做了。这是因我有怕心和对师对法不够坚信所致。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严正声明:所有对师对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堂堂正正随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2/177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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