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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滕梅林 我是97年得法的。2001年10月底,我店被恶警非法抄查,查到书籍、炼功带和一些学习资料后,我被非法关進看守所一个多月。在恶警迫害和恐吓下,做了不该做的事。我向邪恶写了“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交了法轮功书籍。现在严正声明:以前向邪恶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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