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盈达
七年前我上高中的时候,学校组织学生签字迫害法轮功,我没有签,当时校长找我谈话,让我写一份“以前没有修炼法轮功”的材料,我写了。严正声明:我配合邪恶写的那份材料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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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3/177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