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严宗芬、肖貴英
在劳教所,邪党多次强迫我们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8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3/177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