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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宁香荣 1999年11份進京上访,一到天安门就被拉上车送往当地办事处,被当地派出所非法送往县看守所关半月,勒索家人1000元钱、158元生活费,强迫家人写了所谓的“不進京的保证”。2000年11份又進京上访,又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押回,送往县看守所40天的迫害,后送劳教所。到那里,走队列、上洗脑班、看邪恶的电影、上诬蔑大法课、被灌食、罚站、七天七夜不叫睡觉等,在邪恶的高压下,强迫我抄写了别人的所谓的“三书”。声明:以上违背大法的所说、所写全部作废。信师信法,坚定正念,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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