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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艳萍 我于2000年10月31日出去证实法,回来后被带到派出所,强行逼迫在一张写好的纸上签字,按手印,当时是几个人按着我的手硬按的,然后被逼迫交所谓的“罚金”和“押金”。我不承认这一切,声明以前所写全部作废。坚定修炼。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229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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