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丽娟
家人撕大法师尊法像,撕大法书和经文,撕大法真相资料,这些都是我没做好,给大法造成的重大损失。在家人打压下,妥协的说:“我不学了,不炼了,不走出去了。”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4/177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