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罗万秀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三号因讲真相被坏人举报,被绑架到当地派出所,然后送拘留所迫害。在拘留所时,拘留所的人逼着我盖了手印。声明:我配合邪恶的所做所为全部作废。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4/177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