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红芬
99年迫害开始后,违心的写下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并交了一部份大法书和磁带、挂像。从此放弃了修炼。郑重声明:自己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所做所为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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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4/177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