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加琼
我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三日出去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抓。在拘留所,在白纸上按下了手印。现在严正声明:我配合邪恶所按的手印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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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4/177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