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详
我在河北省乐亭县公安部门写有“今后不参加炼功”等内容的相关“保证书”全部作废。我决心修炼到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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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4/177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