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姚桂平
在1999年,邪恶找我在污蔑大法的稿上签名。特此声明签名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紧随师父正法,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4/177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