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石素芬
我曾经说过“不修大法”的话。在此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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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4/177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