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丽娟
以前在邪恶的高压下,由于有怕心,写下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现在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听师父话,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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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4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6/177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