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淑兰
前一段时间,派出所所雇用的戴红袖标的人员到家里来签字,我也没看什么内容,就签了字。现在,我悟到错了,特此声明:签字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6/177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