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磊
我再一次被派出所带走时,我竟承认“不是大法弟子”,在此严正声明:一切背离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6/177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