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史文慧
九九年7.20,我丈夫把我的大法书拿去交到派出所,又烧毁一些大法书,我没有保护好大法书。现在郑重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做好三件事,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6/177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