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保春
公安局上我家非法抄家,说有人举报我散发真相资料。它们逼我写的“保证不散发资料”,在此严正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7/177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