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秀美
在99年7月20日。邪恶强迫我签过字,这不是大法弟子所为,我严正声明:签字作废!坚决跟师父走修炼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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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9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7/177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