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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定珍

    98年我犯了大错,把我们集体和师父合影的照片烧了。当时我看到和师父合影的有个别负责人做的事不象大法弟子,另外和师父合影的学员有好几个都不修了,看到她们,就觉得她们不配和师父合影,所以我就把照片烧了。现在我认识到自己犯了大错,对不起伟大的师尊,对不起昔日的同修。严正声明:以上行为作废。向师父认错,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9/178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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