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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卢静华

    2008年3月14日上午,派出所一名警察和一名不知身份的人员到我家问我丈夫我还炼不炼了,在我不在屋的情况下,我丈夫给我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严正声明:我丈夫和我妹妹代我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我坚修大法到底,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9/178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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