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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鲁翠香 二零零零年,我为了证实大法,和同修一起刻字、印标语“法轮大法好”,出去贴、出去挂。后来与同修切磋,应该到北京去证实法。当时由于在法理上认识不清,再加上有怕心,我在去北京之前把刻的“法轮大法好”给烧掉了。因到北京证实法,我被本地派出所罚款三千多元,又被迫写了“不再到北京上访”的保证书。以后,由于我学法不入心,不明法理,随着邪悟的人走入了邪悟,而且又对其他学员散布邪悟之理,给本地的大法弟子证实法造成了干扰。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走师父安排的路,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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