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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维孝、李乃芹 在大法受到迫害时,我因怕心所写的及后来拘留时警察询问笔录上自己签过字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229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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