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佩胜
在看守所、劳教所、戒毒所、洗脑班写过的“保证书”、“三书”及给片警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我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一切行为都是违心的及被迷惑所为的。今后我一定加倍弥补损失,信师信法,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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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10/178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