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吕秀艳
99年,在邪恶迫害下,出于怕心,违心把大法书交了,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损失,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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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10/178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