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梅
我在邪恶教养院恶警的逼迫下所签的字全部作废。我现在还没有出来,以后我一定做好,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和师尊一起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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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10/178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