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英和
以前写过“不去北京”的保证和签字全部作废。弥补过失,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5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10/178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