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梅梅

    我是九七年四月得法的。在得法之前,我的身体很不好,病很多,经常吃药、打针;得法以后,我的身体很健康。九九年7.20以后,由于怕心,向邪党交了大法的书及师尊的法像。当时也写了“保证”,虽然不是我写的,当时我也没有制止反对。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5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11/178187.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