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凤梅
九九年7.20邪恶迫害大法时,邪恶非法抄我家,把部份大法书非法抄走,我产生了怕心,把所有存放的书和磁带又毁了。声明:我做的对不住师父和大法的事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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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4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11/178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