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福兰
邪恶迫害最严重期间我曾向公安局写过“保证书”,按过手印,特此声明:“保证书”及以前所做、所写的全部作废。加倍弥补,严肃对待大法,对待修炼,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5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11/178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