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田谢
我于一九九九年7.20以后,产生了怕心,把老师的书给烧了。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份,把大法书烧了。声明:我的对不起大法的所做所为作废。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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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5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11/178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