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庋泰
我在七二零时我向邪党写过“不修炼法轮大法”的东西,声明:全部作废。支持法轮大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11/178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