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小丽
我在看守所被迫害半年,为了争取判缓刑,配合了邪恶,写了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话,在此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11/178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