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立珠
警察来我家让我签字,我不签,警察威胁说:“你不签字就带你走。”因怕心,我按了手印。声明:我的配合邪恶的行为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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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5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5/12/178231.html